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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外省市取得的职称,在上海认可吗?

来源 : 上海静安    时间:2023-05-10 14:23:55


(资料图)

根据《关于跨区域、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》(沪人社专〔2021〕213号),跨区域、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,在原区域、原单位取得的职称,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,无需在本市参加复核评审,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,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:

对自主评聘、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的职称,流动到本市应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,向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复核评审。

编辑:陈攻

资料: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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